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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们却冷笑着看向他,将枪口对准他的脑袋:“不,你要做一只不会说话的羚羊。”
枪声再次响起,闫琦礼终于不再挣扎。
他们将他拖出河滩,掏出猎刀割开他的肚皮,将皮毛与肉体分离。
他们将他剥了出来,把血肉扔进河中喂鱼,然后扛走了他的头颅和皮。
他们把他的头颅和皮挂在一间富丽堂皇的庙宇里,然后指着他对那些前来参拜的人说:“看啊,这是一个英勇的人类。”
闫琦礼无声悲鸣:“不,我是一只羚羊。”
可是人们仿佛眼盲心瞎,依旧虔诚地祷告,对着他鲜血淋漓的皮毛夸赞:“多么优秀完美的人类,理应高悬在凡人之上。”
“我是一只羚羊!”
“有他在这座庙宇,我们的生活会就此安定下来。”
“你们看清楚啊!我只是一只羚羊!”
“我们应该为他献上一些贡品,让他衣食无忧。”
。。。。。。
闫琦礼疲惫了,沉默了,他看着他们将一张羚羊皮当作人类供奉,不知到底是他们疯了,还是自己疯了。
日复一日,他悬在那里,逐渐开始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人类,还是羚羊。
窗户开了,夜晚湿凉的风骤然灌入,顷刻间吹走所有燥热。
闫琦礼猛地惊醒。
他翻身坐起,喘着粗气,发现身下的床单已经被汗打透了。
卧室窗户大开着,薄薄一层窗纱被风吹刮,扑啦啦拍打在阳台。
闫琦礼用力揉了揉脸,意识才从噩梦中彻底脱离。
他口干舌燥,刚欲摸下床倒杯水喝,却突然发现,卧室的沙发椅上,坐着一个身影。
那个人衣着整齐,没有声音,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犹如黑夜里的猎食者。
闫琦礼顷刻间汗毛倒竖,嘶声喝道:“谁!”
啪!
那个人只是稍抬手指,房间里的灯光就乍然点亮。
闫琦礼眯着眼,在彻亮的光线里看清了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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