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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后来者。你能看懂简化字,那应该是两千年后的人了。”
字写得一般,在赵子龙这个北大高材生看来,简直就可以打入比较差的字那一行列。
当初教他现代文学的一位教授说过:“你们以为我们当老师容易吗?三字一话必须过关,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不标准就不上讲台。”
那位教授的讲课深入浅出,让赵子龙视之为偶像。而且别看北大名气大,历史专业的学生根本就不好找工作,他想着毕业后成为老师。
可惜,老教授在脑海里的印象有些模糊,赵云想不大起来了,只好继续往下看。
“我叫梁雪,搭上了九零后的末班车,纯粹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大学四年,啥都没学到。毕业后,求职不顺回到老家。”
“闷闷不乐之中,我到长白山转悠,一脚踩空,醒来到了一个让我疯狂的地方。”
“这里绝对不是我所在的世界,身体也换了,不像汉人,关键特么的我还是奴隶的身份。”
“也搞不懂啥民族,这里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原来身体没有半分记忆,我说的话他们也听不懂。叫了一个跳大神的,呜呜丫丫说了老半天。”
“后来我才知道,这些人都以为我的魂魄丢了。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只有语言。”
“苦逼的奴隶呀,真后悔当年在学校里学啥都提不起兴趣,历史地理学得不好,什么发家致富、扭转乾坤与我无缘。”
慢慢的,梁雪适应了新的环境,学着部族的语音,天天和族人们一起下地干活上山打猎。
毕竟多了两千年岁月的沉淀,此刻,他前世懵懵懂懂记得的东西,一点点发挥作用。
譬如说。地里的庄稼,一定要有间隔,接受足够的光合作用,才能生出茁壮的幼苗来。
而在之前。部族的人种庄稼,根本就不清楚这些鬼东西,一大把的种子丢在地里,发芽出来以后,也不晓得去清理那些孱弱的幼株。
更为可怖的是。族人们竟然不懂得施肥的好处,第一次把农家肥埋在庄稼根部,被奴隶主打得死去活来,父母护着竟然被打死了。
可后来的结果,证明梁雪是正确的,但再世为人唯二的两个亲人早逝,他不可能对奴隶主有半分好感。
当然,奴隶的身份磨练了他的韧性,比上一世不知强了多少倍,天天作为高级奴隶。去伺候奴隶主,还得带上笑容。
反正在部族里,奴隶都是奴隶主的财产,不要说打死,就是杀活的奴隶吃肉也没人同情。这样的事情,梁雪真还见过。
那个奴隶主十分凶残,老婆太多,竟然听信巫医的话说吃人能补气血壮阳根,暗地里杀了几个幼小的奴隶吃了。
随着梁雪在部族里的地位日益增高,奴隶主才发现。这小子不仅种地有一套,连打猎都比别人带队效果要好。
当然,秘密就是他对奴隶进行训练,譬如射猎的准头。下套应该怎样才能更有效果,一起研究,充分发挥奴隶们的力量。
别的高级奴隶,怎么可能花时间去做这些事情?他们也做不来。
生活在一个名义上人人平等的社会,梁雪眼里,高级奴隶与低等奴隶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区别,不知不觉间,身边团结了一大批人。
终于,在生身父母被打死两年后,他带着一批奴隶,杀入了奴隶主的卧室,把头顶上的那座大山终于给搬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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