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春平自己没有做过农活,不知道在农村生活的儿子媳妇们心中的渴望。
儿子们见老爹天天不用下地,穿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去上班,一个月赚的钱比他们辛辛苦苦劳作的还要多,心里早就羡慕死了。
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周春平如果知道因为让女儿顶班这个决定,让周家几兄妹的心四分五裂,不知道会不会后悔?
周志刚迈进院子,就见自家老爹急匆匆地出了门,连他叫了声“爹”都没顾的理睬,只是摆了摆手。
吴金凤见周春平翻箱倒柜了一阵子,出门去了,不由得气的冲着周春平的背影狠狠唾了一口:“呸!穷讲究,有钱不知道给老娘花。”
吴金凤知道周春平肯定是跑镇上看小九那个丫头片子去了。方才被邻居们看了一会儿热闹,周春平肯定要去三合镇把这个面子圆回来。周春平就是那样一个人,穷讲究爱面子,怕被人说闲话。
吴金凤很不能理解周春平的做法,照她看来,不管怎么都没有钱在自己口袋里来的重要。钱在自己口袋里,嘴长在人家身上,花钱买面子是一件最笨的事。
“妈,我爸怎么了?”周志刚今天正有事想和老头子商量商量,怎么一大早的这么匆忙?
“去镇上了。”吴金凤没好气地咕哝着:“一家子都是搅家精,你爸还老是护着。”
周志刚心里一愣。
吴金凤平时骂的搅家精,十次有九次就是说的三弟妹,难道三弟妹出事了?
“大宝啊~!你昨晚上哪儿去了?你媳妇有事回娘家,你怎么也不着家啊?”对着厚实稳重的大儿子,吴金凤抱怨着。
大儿媳李春娇昨天带着两个儿子回娘家吃喜酒,家里留下了女儿周美美。
李春娇八字旺,有儿有女父母双全公婆也健在,这样的命格在农村被称为“全福人”。办喜事的人家都要请几个“全福人”去帮忙,算是为主家添点福气的意思。
李春娇的娘家村子里近几年有什么喜事,都会请李春娇去做“全福人”。对于这样的差事,吴金凤还是比较满意的,不仅有吃食带回来还有红包收。
李春娇是个聪明的,每次去做“全福人”,回家后都会分个一毛两毛的红包给吴金凤。
看着眼框下发青的周志刚,吴金凤对李春娇不满了。李春娇走的时候,带走了两个孙子,把女儿周美美留在了家里。周美美才九岁,屁事不懂,昨晚没见老爸回家,也不知道到隔壁通知一下他们。
她的儿哟~是不是吃苦了?看起来睡眠不好的样子。
周志刚不自在地避开自家老娘伸过来摸他脸的手,说:“妈,昨天几个村的会计在镇上开会,开完会后大家一起聚餐吃饭,我总不能独自回家吧?”
想起昨晚的尽兴,周志刚有一瞬间的出神。还是城里人会玩,那个白花花的身段像是条蛇一般,扭的那个······
“还是我家大宝厉害,连镇上的干部也请你一起吃饭哩!”听了周志刚的话,吴金凤高兴地眉开眼笑的。
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诸天之上第一仙。...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书友群见书友圈置顶帖。...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医者无不活命,剑出血洒长空。从来没想到,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