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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话就这么说出口了,刘惜之吐了口大气,那会是怒极攻心,这会倒是有些骑虎难下了。
她躺在场上双手捂脸,松开手抱着被子翻来覆去,心还在“怦怦”跳。
真要去选太孙妃了?难道还能假,这是她自己在众目睽睽下说的。
春花追了过来,凑到床上,给了刘惜之一个大大的笑脸,还竖起了一根大拇指,“姑娘,你刚才太霸气了!”
刘惜之一把打下她的大拇指来,“别说了,本姑娘还有些乱。”
春花皱了皱眉,“姑娘,还有什么乱呢,既然说了要去选妃,就吃好睡好,好好打扮就行了。”
春花看着聪明,实则是个直肠子,要不然当年就不会这么容易被刘惜之识穿背后有主子这一事情,在她看来选太孙妃有什么难的,不就是要漂亮吗?
刘惜之坐起来,弹了弹她额头,春花吃痛后退了一步。
“太孙妃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太孙是皇储,是未来大元国的国君,他的妃子以后是要母仪天下的国母,你以为单单穿得漂亮长得漂亮就行了。”
“可……那个太孙,明明就是跟你关系不一般啊,你去选,他不给你走后门吗?而且奴婢看他早已对姑娘你有意思了。”
刘惜之失笑,“你傻啊,你觉得我长得很好看是吧?”
春花点头,她就没见过比姑娘长得好看的人。
“可你知道全大元国有多少漂亮的姑娘,只要太孙愿意,这些姑娘都会是他的,我长得好看,可也有长得比我好看的人,太孙对我,还不是皮相一般的相识,他若是会给我开后门,以后遇上比我漂亮好看的,他以后也会给他们开后门。”
如此一说,刘惜之心里的乱,便理清了。
做太孙妃,就要有跟全天下女人争一个男人的思想准备,他以后也许会立更多更多的妃子,可这又与她何干呢,她在乎吗?
她当然不在乎,她要的是权力,而不是宠爱。
倒回来说,她去选妃了,即使选不中,她也可以避免现在的祸端,避得一时是一时瘪。
顿时豁然开朗。
她摸摸春花的头,春花还在纠结到底什么样的姑娘才会比自家姑娘漂亮,在鸳鸯楼,美人她见得多了,可一比下来,还是自家姑娘远胜很多。
刘惜之对她说:“走吧,咱们去布庄买些布匹回来,做些新衣裳吧。”
春花脑筋转得没有她快,但一听是出去逛街,就兴奋起来了。
刘惜之逛街不喜欢坐马车,带着春花从正门大摇大摆地走路出去,元一留在刘府,元二跟着他们出去,一来充当保镖,二来充当搬运工。
刘惜之一向喜欢素色的衣服,但是她现在想要的就是鲜艳的,越是亮越好。
在布庄选了俩匹,砂磦红和花青绿,此布庄的布匹染得极好,浅而细腻,色泽艳丽,不容易褪色。
刘惜之心满意足地把布匹扔给元二,就往外走去,春花在跟掌柜的结账。
一来二去,才砍了那么一点零头,春花有些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给钱了。
结完账,春花便急急追上来。
刘惜之没再进铺子里,在两边的摆摊上流连忘返。
忽然一个卖胭脂水粉的摊位吸引了春花的目光,她拉着刘惜之过去。
“姑娘,布匹买了,再买些胭脂水粉吧,你的脂粉都快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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