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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破朝歌到底在哪?还不到吗?”
一个大胡子郁闷,这一趟真是苦差事。
“看地图,大概还有十来天的路程呢。”
队长叹气,大军出征,行军速度肯定快不起来的,急也没用。
“等攻破了朝歌,我非要把那个大酋长的脑袋砍下来,当夜壶用。”
大胡子骂骂咧咧。
“你怎么两个怎么也下水了?”
队长皱眉,按照规定,他们要在岸上负责警戒。
“咱们都转悠了好几天了,连个野人都没看到!”
“是呀,说不定先锋军已经破了朝歌,在里面享受敌人的美食和女人呢。”
能担当斥候的,大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自然,兵痞的概率也就大了一些,本来探路就很累了,自然会想尽办法偷懒。
队长本来想说,可犹豫了一下,又放弃了。
“这要是都能遇到敌人,算我倒霉!”
队长也觉得两个人说的不错,大军恐怕走到一半,就会收到先锋军凯旋的消息了。
“这次怕是除了正常的薪水,什么外快都捞不到了。”
大胡子唉声叹气。
士兵们的收获,来自三个方面,一个是薪水,这一份,会有一部分漂没,就是上峰拿走了,士兵能拿到手七成,就谢天谢地了,第二个,斩首数的军功奖励,这个没有漂没,但是要拿命去拼的,第三,占了大头,是战场上的缴获。
老兵痞们常说一句话,送死你去,发财我来,所以他们最喜欢跟在先登后面进城,虽然只能喝口汤,但是没危险。
“要不到时候找一个野人小部落,砍几个脑袋藏起来,等着充军功?”
大胡子提议。
“哈哈,说不定还能弄几个女野人耍耍!”
说到这种事情,男人们都笑了起来。
队长摇了摇头,随便擦了两把身子,就走向了岸边,蓦然,一阵嗡的声音响起。
队长也是老行伍了,这声音明显是弓弦激发时的震颤声,他想都没想,直接扑向了放在岸边的弯刀和长弓。
“敌袭!”
队长大喊,这种时候,趴下看似最安全,可后续的风险就会加大,因为趴着,就会持续遭到攻击,而且说不定拿不到武器,就要面对敌人的冲锋了。
因此,不如趁着敌人还在射击,己方人员也多,搏一把。
“万一射的那个不是我,我就拿到武器了,就算逃,也比赤手空拳安全。”
队长自我暗示着。
很不幸,队长赌错了。
埋伏了这么久的野人小队,早就通过众人谈话时的态度,摸清楚谁的地位比较高了。
先杀队长,让敌人没有指挥,是连野人都知道的战术。
咻!咻!
两支箭矢从岸上的密林中射来,几乎是同一时间,钉进了他的胸膛中,随即,几十枚鹅蛋大的石弹被投石索丢了出来。
“队长!”
看到队长一个照面扑街,爬在了溪水中,从身体中流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了溪水,又顺流而下,其他斥候瞬间遍体生寒,心中涌起了一个糟糕的念头。
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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