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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连夜离开,就像江水走的时候没给冯夜白留下只言片语一样,冯夜白和沉央也走得悄无声息,马还是从禁军手里抢来的那匹马,这种动物通人性,亲眼看见自己从前的主人死在冯夜白手上,虽然是畜生,可畜生也知道欺软怕硬的道理,看见冯夜白杀人的行径之后就变得服服帖帖的了,指哪儿就往哪儿跑,俨然是已经被他驯服。
魏极的山庄离泰州只有半日的路程,可尽管只有半日,对两个受伤的人来说也是不小的折磨,冯夜白是男人,骑个马还哼哼唧唧的喊疼不成样子,沉央能缩在他怀里撒娇,可她没有,事分轻重缓急,她还拎得清,这时候她比谁都归心似箭的想要尽快赶到泰州去。
皇帝的追兵毕竟不是吃素的,他们才出了山庄所处的地界儿,他们就闻着味儿的追过来了,说是疯狗一点儿也不为过,冯夜白一身的伤,照现在这样,那些人一旦追上来,他根本就应付不过来,再被追上,那可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快到泰州的时候,冯夜白说不能走小路了,得走大路,岔道口调转马头,拐到了临近的一家镇子上,镇子里人多,今儿又赶上这儿的节日,街上很是热闹,高头大马的穿进人群里,虽显突兀,可却没一个人有时间把眼神儿浪费在他们身上,街上的花样儿多,好玩儿的也多,一眼一眼的掠还看不过来呢,谁有功夫去看马上的人。
沉央是看着什么都稀罕,反正在街上,骑马也走不快,她已经许久出来逛过集市了,眼睛看见的,不管是什么都觉得新鲜,冯夜白低头问她,“喜欢这儿?”
她没点头也没摇头,“我就是好久没出来玩儿过了,这儿我会第一次来,谈不上喜不喜欢。”
这么一说,可不是吗?是有很长一短日子了,好像自从来到京城之后,她就没出过几次门,在京城他一直都让她过得胆战心惊,所以连出门都成了奢侈。
她以前脑袋不灵光的时候卫夫子怕她出去闯祸,走哪儿都看着她,能玩儿的地方就家门口那一片儿,再远就不让去了,后来嫁给他,出门的机会就更少了,外面那些新鲜的玩意儿跟她向来都不搭边儿,这么一想,是挺心酸的。
冯夜白心里陡生出一阵愧疚来,与她十指交握,许下承诺,“等这阵子风波过去了,太平了,我天天带你串大街。”
人家的山盟海誓,要么是许诺十里红妆,要么许诺不离不弃,可这些没一个能跟冯夜白的比,串大街费什么啊?手拉着手在大街上溜一圈,看上什么买什么,这是大爷做派,俗是俗了点儿,可成了亲,不就是柴米油盐的过日子么,还能天天十里红妆的把人娶一遍?说空话谁都会,可真要是一点儿一点儿的磨起日子来,就这种简简单单的小事儿,还真就没几个人做得到。
沉央是小门小户的出身,没什么大出息,不贪图大富大贵的幸福,简简单单,只要日子上过得去,她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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