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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八中在A市虽然不是什么顶尖好的学校,但算是搭上了重点的尾巴,也属于每年都有大批学生家长花足了钱卯着劲儿想把孩子往里塞的学校行列。
而且这学校非常有钱,图书馆藏书量惊人,学生宿舍建得跟高级公寓似的,食堂顶层竟然还有意大利菜,虽然基本没什么人去,大家比起高级餐厅更喜欢去学校外面吃板面和麻辣烫。
地处内环却占地面积惊人,升学率扛把子的一中还没它一半大。
刘福江确实有自豪的资本,我们学校大吧!我们学校还!有!钱!
而沈大爷这种程度的风云人物在学校里比较出名这件事,林语惊也早有预料,毕竟躁动的青春期,还是长着那么一张脸的社会哥。
问题就出在,A市有那么多的高中,他为什么在第八中学高二十班出名。
林语惊觉得有些时候不信邪不行,她和沈倦确实算是有缘,她来这个城市一个礼拜,见着这个人三回了,比见到她那个住在同一栋房子里的哥哥的次数还要多。
她看着他的时候,沈倦也看见了她。
少年看起来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微挑了下眉,又恢复到了他非常标志性的漠然困倦样子,狭长的眼盯着她。
一。
二。
三。
四。
五。
看了五秒,沈倦对着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林语惊:“……”
我是长得十分催眠还是怎么地?
她翻了个白眼扭过头去,决定对这份妙不可言的缘分视而不见。
刘福江之前是在北楼那头教高三的,每天深居简出,从不关心除了教案和上课以外的事,更没怎么了解过现在的小年轻整天在校园里的这些打打杀杀。
他不认识沈倦,只看着这男孩儿校服穿得整整齐齐,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的,还挺讨人喜欢。
长得也好,瘦高,垂着手站在那儿的时候看着是有点懒,那背却挺得像杆竹子似的,笔直,像个小男子汉样儿。
就是没背书包。
嗯?没背书包?
刘福江说:“迟到嘛,开学第一天,晚两分钟就晚两分钟,没事儿。”
沈倦鞠了个躬:“谢谢老师。”
刘福江和蔼的看着他:“那你作业呢?”
“……”
沈倦沉默了两秒:“我忘带了。”
刘福江:“……”
众人:“……”
林语惊:“……”
兄弟,你这个话说得人家没法接了你知道吗。
补了一个通宵的作业说忘带就忘带了,您也太真实了。
林语惊都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好了,这要是换成她在附中时候的那个暴脾气班主任,俩人得打起来吧。
好在刘福江是个佛爷性格,并且非常乐于相信同学,说你明天带来吧就让他自己先找座位坐着去了,沈倦走进教室站到讲台前,扫了一圈儿寻找空位。
高二分了文理科以后班级都是重新分的,所以现在一个班里的同学基本一半一半,有些认识有些不认识,座位也都是先到先得随便乱坐的,两人一桌,竖着四组横着六排,一个班四十八人。
沈倦最后一个来,基本上窗边和后排的位置都被坐满了,讲台正前方是热爱学习的好同学,只剩下靠着墙的那边儿第一排还剩下一个位置,隔着一个过道的旁边还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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