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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洪亮的犬吠把我从宿醉中惊醒!
真稀奇,认识乔默这么久,我头一次听见她叫,还以为她是个哑巴呢。
她背对着帐篷,朝水泡子方向汪汪几声,又侧着耳朵听。看不见她的表情,只见后脑勺和仰起的鼻头,以往夹着的尾巴现在骄傲地翘着,她不再是丧家之犬了。
“瞧瞧,她开始上班了。”亦风喜道,“我昨儿看了乔默的项圈,是被她自己咬断的,那断口干脆利落。她其实完全有能力挣脱,但还是老老实实让我们把她拴在那儿好几天,就是叫咱放心,她不打算走。狗终究还是恋家的。”
“盗猎那么凶,狗牙也当狼牙在卖,她不敢再流浪了,说不定乔默亲眼看到了炉旺是怎么死的。”我眉头微蹙,又有点忧郁起来,“连乔默都找到我们了,格林为什么没回来,他是不是回不来了?”
认出了格林的伙伴乔默,睹狗思狼,我也觉得伤感和不安,儿子的发小回来了,儿子在哪儿?乔默的到来仿佛给我传递了另一个不祥的暗示—我们重回草原八个月之久,方圆百里范围内都留有我们的踪迹,狼的嗅觉、感觉、洞察力比狗强何止百倍,狗都能发现我们,狼不可能没察觉,除非……
“要有信心,这么多牧民朋友都答应帮我们找。乔默的事儿你得这么想,流浪狗都能活着,自由狼难道还会饿死不成?在没确认死亡之前,我们都得相信格林还活着!”
是的,必须相信格林还活着,这是我们能在草原坚持下去的原动力。可是时隔两年,莽原之上,没有跟踪器,没有定位,一匹野狼的生死又如何确认得了?我们苦寻至今,没有格林的任何线索,只有猜测。
我正看着乔默出神,忽听远处传来黑颈鹤高亢的叫声,牧民们的狗都向着一个方向跑去,乔默高吠两声后也冲了过去。发生什么事了?我和亦风急忙跟出去瞧个究竟。
雄黑颈鹤跟藏。狗死掐上了,他飞起来狠狠啄了藏。狗一口,又迅速振翅,半高不低地飞着,那垂着的两条鹤腿就在狗前方晃悠,引得狗在地面边追边蹦高,想跳起来咬他。
快飞高啊?万一有个闪失,被狗咬住或者伤了羽毛那都是致命的打击。为什么黑颈鹤会跟狗群打起来?难道狗袭击了鹤巢?!
“怂!怂!”亦风骑马撵狗。
我用望远镜扫了一遍水泡子—大水刚退,水面的鹤巢空了!
我心一沉:“蛋被狗叼了!”
“不是那回事,快看那边!”
我眯缝着眼一看,一个鸽子般大小、黑灰色毛茸茸的小家伙跌跌撞撞地穿行在绿草丛中。
小鹤!他竟然已经孵出来了!是啥时候的事儿?我们又喜又急,这刚出生不久的小鹤就成了狗群追猎的目标。
雌鹤带着小鹤往草丛深处躲,雄鹤掩护妻小,引开狗群。乔默也横在其中。
我们扯着嗓子呼喊牧民们控制自家的狗。挨了训的藏。狗们一个个夹着尾巴,低着狗头被各自的主人赶回营地。乔默平静地看了一眼黑颈鹤,慢吞吞地跟在我们身后。我发现乔默的行为与其他狗不同,其他狗在追逐黑颈鹤,而乔默则去追扑那些狗,若非乔默阻挠了狗群,恐怕小鹤已经被叼在狗嘴里了。
这片草场原本没有那么多住户,都是来临时避雨的,人类聚集的地方,必然对动物的生存产生影响,有威胁也有帮助。
大雨期间,粮食不多,但我却常常看见多吉阿妈把玉米青稞撒到草地上供养黑颈鹤,阿妈说:“雨天水浑,小鱼不好抓,这对黑颈鹤太瘦了……”
连日阴雨,动物不好过,人也不痛快。我们的衣服被子几乎都生了霉,我把衣服摊开晒,袖筒里竟然探出了一朵蘑菇。
亦风瞧了半天,蹦出一句让我吐血的话:“这能吃不?”好多天没吃蔬菜,这家伙馋疯了。
好在羊圈土墙上的荠菜和灰灰菜长得倍儿好,我割来一大盆,凉拌着吃或者下到面块儿汤里,还挺受大伙儿欢迎。
扎西拜托牧民留意狼的事儿,还真管用,各种各样的线索传递过来。有人告诉我们,他的亲戚初夏时就在牧道边看见过一只狼,脑门儿心有天眼,爪子有三个趾头,喊他格林,还跟着走了一段路,不怕人,那肯定是格林没错。不过这过于完美的消息让我们将信将疑—看见天眼需要多近的距离?这么近的距离狼早就能从味道分辨出是不是熟人了,哪里还需要跟一个陌生牧民走那么久才确认离开呢?格林如果那么傻,早就被诱拐了。何况狼也不会伸爪子让人瞧“手相”,牧民如何能看见他被毛覆盖的爪子上只有三个趾头呢。也许传话的牧民是为了安慰鼓励我们吧。
众多的消息中,有一条线索着实刺激到了我们的High点,那是牧民几天前在河岸边泥地上拍到的狼爪印照片,三个趾头很清楚!
当我们赶去河岸边拍照地求证时,只可惜经过河水一番涨落,岸边的狼爪印已经被冲刷掉了。我们在河岸再没有找到其他可以证明疑似格林经过的踪迹。我们又在那一带刻意观察了几天,没有狼出现。三趾狼爪的线索断了,我们只好拷贝了牧民的那张爪印照片珍存,好歹它是格林还活着的希望。
七月下旬,雨停水退,牧民们搬回了各自的牧场,只剩一家牧民的营地和我们隔着几百米远。那家牧民性情比较排外,不爱与我们来往,他家那几只护家藏。狗特别凶猛,我们也不敢过去串门。
泽仁要到狼山下的牧场去游牧,临走他把源牧房子的钥匙留给我们,他说等路干了,就想办法弄些材料进山,把我们狼山上的小房子重新修起来,这段时间还让我们继续留在源牧的房子里住。泽仁的小侄儿萝卜黏着亦风,非要留下来陪我们。
牧民们一迁走,牧场上顿时冷清了,我们三人没事儿时就喜欢逗乔默玩。小萝卜会一连声地叫:“乔默、乔默、乔默……”然后数狗尾巴“签到”的次数,噘着小嘴跟狗较劲,“你多摇了一次。”
我让乔默嗅格林的多玛和小时候的铃铛,满怀希冀地问她:“乔默,格林在哪里,你知道吗?带我们去找他吧。”又用藏语说了一遍。
乔默翻着眼珠,露出一点白眼仁儿,茫然无辜地望着我们,像一个满腹话语倒不出的哑巴。亦风抚着她的耳朵,叹道:“算了,别给她出难题了,乔默又不是警犬……她要能听懂这些话就神了。”
乔默亲狼疏狗的性格形成是有原因的。听扎西聊过乔默原本是普通草原狗的后代,在大家都追捧藏獒的时代,她没有什么所谓的高贵血统,也就是杂种狗。乔默一窝有兄弟姐妹七个,是她妈妈偷跑出去自由恋爱的结晶。老主人对这一窝狗崽是又烫手,又不好杀生,只好软缠硬磨送给亲戚朋友,乔默也被送给老主人的朋友久美。
久美家已经养了三只漂亮大狗,碍于朋友情面不得不收留乔默,但却很不喜欢乔默,把乔默从小拴养着,只给一口汤喝。其他狗都有威武的名字,对乔默只叫她“强姆”(母狗)。久美高兴时把其他狗吃剩的骨头扔一块给她,不高兴时进帐出帐都要踹她两脚,所以乔默总是夹着尾巴,露出一种小受气包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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