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魔临》完本了,历时两年,528万字。
它是我写作以来,篇幅最长的一本。
其实原本我的规划是300万字,一个故事,在网文小说里,三百万字,感觉差不多可以有头有尾地讲述好了,再长,就容易变成作者累,读者也累。
但让我意外的是,
这本一开始目标是让我自己自嗨的书,
写着写着,
发现喜欢的读者居然这么多,越往后,字数越多,成绩反而越来越好了。
这对作者而言,
真的是一种幸福,
感谢你们,给了我这种幸福。
两年的更新时间,
有些读者,是从一开始就跟的,大部分读者,都跟了一年以上。
我,你们,彼此都像是晚上夜空里的星星。
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你们。
你也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我以及其他读者,毕竟有本章说的互动。
每天更新时,大家就是一场遇见。
可能是晚上睡觉前,可能是坐地铁坐火车坐公交或者停在休息区休息时,亦或者抽空出来抽根烟的空档。
这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普通人哪个能分得清楚天上的星星到底哪一颗是哪一颗呢?
但每晚都知道,他在,他们也在。
我们共同经历见证了一个故事,看到了里面的各种人物,这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历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们彼此是陌生人,却在这一年近两年的时间里,每天都会做一样的事,有相似的呼应。
其实,
《魔临》写到三百万字时,我就不去看什么后台成绩了,也不去理会其他的事情,所有的任务,就是为了把这本书,完完本本地写好。
所以到后期几个月时,经常每天一更,因为不想赶量而让自己没时间细细琢磨。
很奇妙的事情是,
其实在动笔写《魔临》开头时,我设计了郑凡和七个魔王的形象,以及虎头城最开始的一段剧情,然后把这个开头给我的主编看。
主编问我:大纲呢?
我回答:没有。
我原本的设想是,主线,是以郑凡和魔王们之间的羁绊为主,
可谁知道写着写着,
写出了田无镜,写出了燕皇,写出了李梁亭,写出了小六子,写出了三边那个在堡寨里开红帐子的堡长以及后面的一连串的角色……
然后,
我这个作者就被带偏了。
好好的一本《魔临》,写成了《大燕战纪》。
主要原因,是这个故事里的“土著”,他们太精彩,他们也太有特色,他们站在那里,像是一个个精致的手办……
写着写着,我不舍得让魔王们去以一种破坏者的身份,去摧毁掀翻他们作为爽点;
而是让魔王们,成为了这个故事和背景之下的一部分。
越是写下去,就越是舍不得,魔王们只能继续被按着脑袋,接受《大燕战纪》的事实。
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一念之间,沧海桑田 打眼带你进入古玩的世界!!!...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蓝与紫的霓虹中,浓密的钢铁苍穹下,数据洪流的前端,是科技革命之后的世界,也是现实与虚幻的分界。钢铁与身体,过去与未来。这里,表世界与里世界并存,面前的一切,像是时间之墙近在眼前。黑暗逐渐笼罩。可你要明...
十方地狱禁不了我魂,浩瀚星空亮不过我眼,无垠大地载不起我脚,诸天神魔承不住我怒!我要这天地匍匐,我要这轮回断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