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离家出走这种事,如果只走了一天,孩子回家后迎来的八成是鸡毛掸子。
如果走了三天,那除了鸡毛掸子之外还能得到一顿大餐。
但如果是走了三年,爹妈面对孩子除了执手相看泪眼以外估计什么重话也说不出来了。
布鲁斯目前就是最后一种情况。韦恩夫妇死后他忍耐多年,到了忍不了的那天说走就走,还没成年便半只脚踏上了持续整个后半辈子的颠沛道路,一点后悔的余地也没给自己留阿尔弗雷德不知道他身在何方,他一不小心死在外面,连收尸的人都没有。
对阿尔弗雷德来说,布莱恩是一张漂洋过海的信件,证明了他爱的人仍然活在世上的某个角落。
所以他明明一眼能看出来布莱恩风尘仆仆又着急离开,却像个舍不得撕掉信封上邮票的人,抓着那张单薄的、风一吹就会跑掉的纸页翻来覆去反复地读。
直到清晨来临,太阳升起,布莱恩终于主动提出告辞离开,说话时脸上还带着点歉意,好像不能留在这陪着阿尔弗雷德谈论布鲁斯是他的责任。
阿尔弗雷德却无法忽略那张年轻面孔上的疲惫。他一时心中思绪起伏,想到另一个与布莱恩年纪差不多大的孩子可能也在与什么人搏命,用尚且稚嫩的肩膀扛起他人的寄托,心中的怜悯和爱护之情就不由得分拨出来一点。
临走前布莱恩礼貌性质地向管家承诺说,假如下次再遇见布鲁斯,一定监督对方给家里回信。
于是当布鲁斯打电话过来的时候,阿尔弗雷德还在想着这回事。他下意识问布鲁斯“难道您的朋友已经见过您了还是他其实有您的联系方式”
地球某个角落的布鲁斯闻言皱眉“我哪有哦。”
他说到一半发出恍然的声音。
“是布莱恩吗”
阿尔弗雷德顿时觉得挺微妙的。
要说这俩人是朋友吧,他们之间连个固定联系方式都没有。
但要说他们只是萍水相逢,布莱恩纽曼自信他能在韦恩企业借到飞机,布鲁斯听到阿尔弗雷德问话后,第一反应是自己没有相熟的朋友,第二反应马上就想到了布莱恩。
“他自称姓纽曼。”
阿尔弗雷德稍微提及布莱恩的长相,“年纪大约在二十岁左右,金棕色头发,蓝眼睛,相貌很出众,性格平易近人。”
“应该是他,他为什么会在哥谭”
布鲁斯的语气显得很困惑,又带着点渴望了解的求知欲,“等一下,你先让我想想。”
电话里暂时安静下来。
阿尔弗雷德觉得他需要感谢布莱恩的地方又多了一样有布莱恩这个两边都见过的人做话题,他和布鲁斯韦恩时隔多年第一次交谈,却自然得仿佛他们昨天才见过面似的。
布鲁斯大概也是这么想的。他很快说道“我打电话是因为在报纸上看到哥谭发生一起未遂的恐怖袭击。”
阿尔弗雷德
心道,难怪。
他都没来得及看今早的新闻,反倒是布鲁斯依然时刻关注着家乡的消息。
“布莱恩为军情六处工作,他肯定参与进去了,只是不确定站在哪一边。”
布鲁斯忍不住向管家抱怨,“早知道我也提前赶回去一趟了。网上还说有飞机差点撞到韦恩塔,阿尔弗雷德,你没事吧”
“那是一架核弹运输机,和韦恩塔擦肩而过了。”管家语调平平,“但我没什么事,虽然昨天有人炸毁观景台的玻璃闯了进来。”
这短短几句话包含的剧情竟然一波三折,蕴藏着极大的信息量,布鲁斯听得反应了好一会才问道“闯进来的人是谁恐怖分子”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要强求。 这是一个长生果的故事。...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从高山晕倒的那一刻开始,世间多了一个医门传人。...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穿越三年,长在乡间,有母无父,不见大千。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有一天,一队车马造访,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