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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车辙越来越新,几人业已追上先行的车队。这也表示连绵的峰林已被抛诸脑后,取而代之的是从平地里成群拔起的树丛灌木。对于第一次踏出千峰岭的阿鹃来说,这意味着她渐渐远离了生她养她十几年的地方。尽管少时常被母亲和姥姥打、骂,但里头的安详平和,是与外头截然不同的。马驹每前进一步,她内心之不安便多一分。不懂得掩饰自己情感的少女,自然把所有都画脸上去了。一旁的赵括瞧着她,活像第一次随父亲远行的自己,像一只时刻提防着猎人冷矢的野兔,怯生生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少年欲效仿当年父亲安慰自己的做法,把手搭在阿鹃的玉肩上,低吟道“阿鹃,不必这样怯生,万事有我呢”
阿鹃怔了一会儿,不敢相信地回道“你不讨厌我了”
“怎么会呢”看着阿鹃试探的眼神,赵括缩回那只手,尴尬地挠着额,说“既然现在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了,互相照料是应该的,更何况你只是一个弱女子”
“嘻嘻”阿鹃听后,扭头道另一头,暗自窃笑。
赵小妹和上一句“哥哥,你可算是长大了,知道关心女孩子了”
“说什么呢你”赵括对小妹的话语颇为不满,说道“我走了,你们自己管自己吧”话毕,少年便离开了两位女子,驱马到另一边去了。
“你们两兄妹整天吵吵闹闹,也不见感情消减,真是有趣呢”阿鹃对着与自己共坐一匹马的小妹讲道。
小妹一副知根知底的模样,回答说“哥哥他就是嘴硬心软,对待珍视的人,他从来都不会吝啬自己的感情。”
“唉,真羡慕你有个哥哥。”
“话说回来,我们还不知道阿鹃姐姐的全名呢”
“我”阿鹃迟疑道“阿爹死得早,族里人为了让娘亲不记起那段往事,一般不唤我的姓,只唤我的名。”
“那阿鹃姐姐姓什么呢”
“姓杜,我叫杜鹃。因为娘生我时,漫山遍野开满了杜鹃花。”阿鹃仿佛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熟悉的季节,回忆道“下次到千峰岭,一定要待到春深时分再走,因为那时候是杜鹃花开之时。白里透红的杜鹃花,像胭脂一样给群山添上了别样的色彩”
白凤突然和道“那到时候一定要带我们去啊,杜鹃姑娘”
“当然可以”阿鹃那动人的嗓音传递到了所有人的耳中。这份纯真的快乐,很是让人愉悦。看着重新焕发神采的阿鹃,赵括这才露出一丝微笑。
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五人很快便走完了第一天的路程。临着夜晚,同商队一起在野外搭建了几个帐篷,以供众人休憩。商队头领是个瘦高的男人,细尖的脸上长了一颗黑黑的痣,痣上还长了一根曲弯的毛,看上去就知道是个市侩之人。他带着一个腰携大刀的护卫,穿过货品杂物,嗷嗷骏马,找到了赵括等人,开口便是要钱。
“几位蹭着我们商队吃住,多少也得意思意思吧”头领拱手微笑道。
赵括似乎已经熟门熟路,随意地挥了挥手,说道“这些钱够了吧”
“哎哟哟”头领操着惊诧的细尖声,说道“这真是出门遇贵人了”
当头领正想离开之际,他的护卫忽然拱手请求道“先生,请允许我与那位少侠比武切磋,以锻炼我这快生锈的身体”
商队头领瞧了瞧护卫所指的少年,定睛一看,以为只是一个略通武艺的毛头小子,便回道“准了打完了,记得回到我那”话音刚落,他便从帐篷口离去了。
白凤看着往自己走来的持刀大汉,他身长约八尺,手臂粗壮,腰胯身躯与白凤相比,犹如虎背熊腰,倒是容貌还算得上俊俏,不像是练刚猛功夫之人。少年想起阿鹃母亲所言之“不惹是非”。是以内心起初并不想接受这样的切磋,万一有一方输了不服气,动了杀心,后果不堪设想。但见对方如此诚恳,且已自报家门,“在下姓聂,名云,练的是家传的追风刀,不知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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