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若说酒馆小厮之前那一剑,只是刹那流星,一闪而逝,那么这一剑,便是永恒太阳,其光芒之盛,声势之隆,威力之强,远在前一剑之上。
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出的第一剑,所蕴含的,只不过是内力,剑法,杀气等等交织而成的产物,而这一剑,则是以自身的潜能,生命力为引,催发而出。
生命有多绚烂,多宝贵,多精彩,那么这一剑便同样有多厉害。
甚至于,孟昭都在怀疑,若没有紫元龙体,而单凭赤龙都天秘典,以及所修成的白玉之身,怕也挡不住这一剑。
后天当中,孟昭觉得这一剑可算是他目前所见过的最强一剑。
而事实上,陆浩纯武功再如何厉害,也比不上低配版孟昭,也即是赤龙都天秘典加上白玉之身的孟昭,自然而然,面对这惊天动地,璀璨芳华一剑,也抵挡不住其一往无前的攻势。
半空中,高高抛落的,是两只血淋淋的手掌。
而陆浩纯,这在之前表现的强势,霸道,厉害的魔尊殿弟子,则宛如死狗一般,差点被一剑捅穿自己的胸膛,剑身没入右腹之处,鲜血汩汩外涌。
好在他反应也不慢,反脚踹出,踢中那酒馆小厮的持剑手掌,让自己逃过致命一剑,即便如此,此时也是无比的凄惨。
两只手掌齐腕而断,腹部插着一柄阔身短剑,牙缝中吸着冷气,痛的发狂,靠坐在一张翻倒的酒桌旁。
若非他内力深厚,又对自己的肉身有着不低的掌控力,只怕已经死的透透的。
逃过死劫的陆浩纯,也并非高枕无忧了,至少没了双手的他,几乎可算是废人一个,不死也没用了。
石破天惊,任谁也没有想到,陆浩纯,竟然还没来得及显示自己的霸道,强势,凶狠,便被这酒馆小厮给直接压得没脾气,差点刺死,简直是衰神附体。
那本来用厚背金环大刀压着大胡子的络腮胡也是惊得目瞪口呆,遍体生寒。
假如那一剑不是针对陆浩纯,而是针对他,他绝对抵挡不住,必死无疑。
现在,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即使这个酒馆小厮爆发之后陷入虚弱当中,还有一个看不清深浅的老板娘在旁边虎视眈眈,更别说,这酒馆后厨还有始终不曾露面的厨子。
跑堂的是个能把陆浩纯打成死狗的狠角色,大厨难道就是普通人了?用脚指头去想,也知道不太可能。
故而一时之间,络腮胡竟颇有些骑虎难下,一双大眼满是踟蹰,将大砍刀横在大胡子的脖颈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总之烦躁的很。
说来,他和陆浩纯本身关系也并不算多好,只不过是因为利益牵扯,才暂时合流一处,帮对方搜寻孟昭的踪迹。
其一,他顾忌陆浩纯的强悍武功,以及魔尊殿弟子身份,其二,对方开的价码不低,足以请他出手效力。
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挣钱嘛,抢劫可以,替人帮场子,当打手,当然也可以喽。
本来一切也都是顺顺利利的,谁知道竟然在这该死的小酒馆中,遇到该死的女人,还偏偏厉害的可以,将他的雇主给废了,一时间打起了退堂鼓。
若是没危险也就罢了,现在对手这么犀利,他实在怕自己罩不住,没看见陆浩纯都歇菜了吗?
只是,他很怕对方不肯放过他,执意要灭口,这才难以下定决心。
酒馆老板娘冷笑一声,若火红唇轻启道,
大墟的祖训说,天黑,别出门。 大墟残老村的老弱病残们从江边捡到了一个婴儿,取名秦牧,含辛茹苦将他养大。这一天夜幕降临,黑暗笼罩大墟,秦牧走出了家门 ...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
末世时期战死的老军团长,重生为末世结束五百年后的新世纪小鲜肉(?) 每当我脑子里响起BGM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方召。 ...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